香槟。 她想她喜爱这种会冒泡的金黄液体,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是甜的。 轻吸了一口手中高脚玻璃杯里的香摈,范怡侬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为这场盛宴,也为那吊在厅中高高在上,看起来华丽非凡、璀璨无比的水晶灯,当然更是为了她疼痛难忍的脚踝。 天啊,她真恨发明高跟鞋的人! 酒会里到处都是人,她从进门后就自个儿找了个角落当壁花去也,因为在脚跟痛得要命的现在,她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怕一开口就会无法遏止的诅咒。 这中间,曾有人上前来搭讪,不过却全都被她冷嘲热讽、抑或不感兴趣的态度给赶开。 从皮包里掏出手机来看,见时间才过去半个小时,她不由得又哀怨的叹了一声;若不是公司里明言规定这场酒会所有人都得到场,她压根就不想来,从头到尾,她就搞不懂,为什么tmr会有这种奇怪的规矩,一年中,公司会办三次这样子的酒会,还规定所有员工都得参加。 她曾为这个问题问过主任,主任的说法是,一方面是为当季庆功,一方面则是顺便发表新产品,还有一个则是让不同部门的人员见个面,互相认识,特别是他们十二楼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开发部人员。 还真是一箭三雕啊! 范怡侬换了个脚,转移身体重心,看着眼前个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