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国际贩毒的特点使各国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进行最紧密的合作,而这种合作还应包括有关非法收益及截获和没收这种收益的调查的活动。 忆及麻醉药品委员会1983年2月15日通过的第1(xxx)号决议,该决议除其他事项外,还确认没收犯罪分子的贩毒收益是减少此种非法贩运的一种有效手段。 铭记现有的一些国际文书的重要性,特别是经《修正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所有这些文书为与药品的非法生产和药品滥用进行斗争在法律上创造了条件。 深信由于贩运毒品的方法越来越复杂而且手段也越来越诡诈,因此必须在国家和国际各级进一步制订出法律措施,以便更加有效地与贩运毒品的活动进行斗争。 忆及大会1984年12月14日第39/141号决议、根据该决议已开始了一项项新的禁止非法贩运公约的制订工作,该公约将特别涉及那些目前实施的法律文书中所没有涉及到的问题。 承认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在研究对付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的犯罪的各种形式的措施中所起的作用。 考虑到对非法贩毒的收益采取干预的问题,在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其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