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明千绫与杜寻凝躺在床上。-- 明千绫道:“好累啊,简直像自己在养女儿一样。” 杜寻凝笑笑摸摸明千绫脑袋:“莲儿毕竟才十七岁。” 自己十七岁的时候,还在学校念书呢。 不过想想也是,其实温莲已经做得不错了,她原本是如此冲动的性格,现在竟然能够让自己成为面瘫,也未尝不是一种神进步。 明千绫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温莲又闯祸了。 温莲在店里实在是出名了,人人都知道这间店有个会打人的女服务员,而且还是面无表情地打人,她把一个一米九的彪形大汉揍得跪地求饶的英勇事迹传遍了整条街道。 结果就是——温莲被明千绫责令这几天不要来店里工作了。 温莲来到现代已经差不多一年了,基本的生活已经能够自理,除了看不懂简体字以外,其他都没有什么大问题。 温莲一个人晃荡在街上,她穿的是杜寻凝给她买的衣服:一件白色针织衫外套,里头一件黄色碎花连衣裙,看起来很是清新可爱——除了脖子上挂着的那个有定位功能的快乐小天才儿童手机的话。 一开始温莲看见明千绫老玩手机,自己也想买一个手机,但是她薪水微薄,还基本上都用来赔给客人,所以明千绫不肯给她买...